第三次投書市長信箱
30 April, 2010
前兩次陳情事項主要訴求是管制橫行於富德公墓山道的砂石車。
市府信箱是一個投訴管道,看似是有用的樣子。只是幾回下來,覺得好像只是讓不同的行政單位有更多的書面報告或會議要應付這些案子,而且也沒有追蹤後續結果的樣子。不論如何,成效是有看到,但慢了一點。只是陳情人要有耐心和他們耗下去。
這次的投書的主要訴求是路權的使用權和標誌的標示,希望能將這件事先確定,再繼續往下陳情。
這也是策略上的改變,希望能夠把事情簡單化,逐個去面對和解決問題。不然,陳情的事情太複雜,就會被分案。一旦被分案,就很容易被踢皮球。所以,只好把各個細節的問題點出來,讓這些單位明確的給我們答案。
以下是陳情的內容:
一、木柵路往富德公墓之山道為禁行砂石車山道。在木柵路五段往富德公墓方向,有兩個互相矛盾的號誌。請見圖一和圖二。請問此路段應是如圖一和圖三所標示的全線全時段禁行,還是應該是如圖二所標示的分時段禁行砂石車?此路段彎曲曲折,大型砂石車行駛於此路段對小型車、自行車或是步行上山的附近居民造成生命上的威脅,希望市府能釐清這路段的用路權及標示清楚。 二、在研究院路四段末端,砂石車禁止右轉之標示不清楚,請見圖四和圖五。希望市府能將標示改善。 附圖 |
市府的案件追蹤網:
https://contact.taipei.gov.tw/cclm/clm/aspx/CLM00300E.ASPX?txtCaseId=MA201004300192&txtSenderEmail=lokienhock@gmail.com&txtConfirm=4436&strcomefrom=Email
語無論次的回應
市府回應了。讓人看得一頭霧水的回應,禁止20噸以上貨車進入,但不禁止35噸位的砂石車進入。
為了市府在山上設置土方石場地的政策做掩護,真是看得莫名其妙!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致市長信箱電子郵件,已交由本處辦理,您信中陳述事項,說明如下: 一、您建議本市文山區木柵路往富德公墓山道標誌矛盾及不清楚1案,本處說明如下: (一)因研究院路4段有合法之土石方分類資源處理場,故旨揭路段為限制20噸以上大貨車進入而非禁行砂石車,且該路段已限速30公里並將於較危險路段增設交通安全設施,以維行車安全,另查圖一標誌係禁止20噸以上大貨車右轉,而圖二為禁止大貨車於7點到9點及17點到20點進入該路段,因此該路段除禁止20頓以上大貨車行駛外,更於前述時段限制大貨車進入(不限噸位),故兩標誌應無矛盾現象,應維持現狀為宜。 (二)另您反映研究院路四段末端標誌標示不清1事,查該土石方分類資源處理場東側設有禁行大貨車標誌,並於研究院路4段口(中華技術學院旁)亦設有禁行大貨車標誌,以限制大貨車行駛研究院路4段,並無標示不清之情事,仍宜維持現狀。 (三)本處承辦人:陳政凡 電話:27599741分機7114或撥打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本處當竭誠為您服務。 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處長 郭宗生 敬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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